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
遗嘱生效后,不因保管人的身份产生效力瑕疵。简而言之,遗嘱的效力与其生效的条件有关,一旦生效后,不论由谁保管,都不会削弱其法律效力。同样的,如果遗嘱因不符合生效要件而无效,不论由谁保管,都不会让遗嘱变得有效。
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特别是,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新增加了两种遗嘱形式,分别是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它的生效条件各不相同。只有在符合生效条件的情况下,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而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一旦订立,则具有法律效力,自始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