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除交纳使用人应交纳的费用外,其余产权人应交费的项目,如绿化费、管理费、维修费等由开发商承担。但是拆迁户将安置房上市转让,或者拆迁户与开发商另有约定的除外。拆迁户如果是按照市场价购买房屋,那么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由拆迁户承担。拆迁户如果只拥有房屋使用权,并按照公房承租价格向开发商交纳房租的,拆迁户只须交纳使用人应交纳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