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着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被保险人的委托证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 ...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