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是指为偷越国(边)境的人提供交通工具、食宿条件、线路图纸、引领带路等条件和方便的行为以及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偷越国(边)境所需的证明文件等各种条件的行为。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本款规定的行为一般是故意的行为,如果不知道是偷渡客而提供上述条件的,不构成本条规定的行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本身是违反国家关于国(边)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为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提供条件,就是帮助他们实施违反国家对国(边)境正常秩序的管理,理应受到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是指为偷越国(边)境的人提供交通工具、食宿条件、线路图纸、引领带路等条件和方便的行为以及 ...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的解释如下:非法财物是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如淫秽书刊、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如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 ...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与罚款同属于财产罚。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 ...
本条是对非法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个人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