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首套住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的新房,优惠房贷利率最多下浮20%;二是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家庭首套住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的新房,优惠房贷利率最多下浮20%;二是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
《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