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直接带着户口本去当地社保局说明原因,直接注销就可以,很简单的操作2、个别的地方是不允许咱注销的,只能停保,只要不缴纳费用,就停保了。3、如果取消的原因是因为单位也参保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社保局,是否可以把原来的转移合并和现在的放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