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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收回农村宅基地
从明年开始收回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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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西
2021-12-1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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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收回。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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