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买房子结婚然后以女方的名字签合同交了17万首付还差13万首付没凑齐现在和女方分手了房子买不起了付出去的17万能追回来吗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因为两人不存在家庭关系不能视为共同共有,所以只能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分手时分割房屋只能按各自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房屋的份额。
男女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还贷,共同居住的房屋,虽然法律上是在一方当事人名下,但是另一方有权分割。通常情况下,双方分手的话最后房屋判给登记人,但与此同时也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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