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