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 ...
敲诈勒索未遂的,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需要考虑金额的问题,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