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发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发包单位将其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二)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肢解发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发包单位将其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二 ...
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如下:
1、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具有资质的劳务承包人;转包的主体是总 ...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承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的行为。国际上, ...
一、违法情节轻微
1.违法情形: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已形成违法事实,初次违法,能够限期改正,没有形成不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