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包括以下内容: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或指令错误;业主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业主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业主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业主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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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1、因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意外损失,所带来的损失。2、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以及被保险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