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如下:
(一)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或者工期顺延;
(二)发包人没有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拒绝交付工程、拒交工程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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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或者工 ...
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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