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不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内容应包括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其实质是对要约的承诺。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