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纠纷案件的审理是首先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法院应当根据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或其他相关协议依法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