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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谁
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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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浙江
2022-04-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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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违章建筑物的建设者。违章建筑缺乏相关手续,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无法随着时间迁移成为合法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拆除。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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