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需要做好以下事情: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2、签商好合同协议;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5、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6、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索赔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 ...
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需要做好以下事情: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2、签商好合同协议;
3、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