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涉及抢险救灾或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用农民工的;施工 ...
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具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 ...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