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债务可界定为离婚时女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婚前因个人原因欠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归个人使用的债务;以及女方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负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只在约定的男女双方间有效力,不能对抗债权第三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 ...
男方欠债离婚后女方不一定要承担他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