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拖欠物业费的判处是:法院审理情况属实的判处业主限期缴纳。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业主缴纳。判决生效后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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