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

2022-01-19 14:19

374人已浏览

冯清琴

冯清琴律师

已帮助 46

好评0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专业分析

一、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

如果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骗等完全客观原因导致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出于过失而非出于故意的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类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所谓明知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确实知道生产、销售的物品属于伪劣商品或者根据客观证据、情形证明行为人确实可能知道其所生产、销售的物品是伪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情况。“明知”不等于“确知”。只要根据客观实际情况结合行为人主观情形证实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能明知而且可能明知而行为人不能否认即可。根据本类犯罪的性质和实际生活中的发案情况本类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大都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类犯罪。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

一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又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所以它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生产者、销售者为一般主体即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或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如个体经销人员不知道自己购进的是伪劣产品然后销售的不成立本罪。即使行为人应当知道其为伪劣产品但事实上没有认识到是伪劣产品的也不构成本罪。这里的“明知”不能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判断而以案件实际情况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际知道的就可以认定“明知”。

生产者、销售者凡是有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的相关知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301764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翁玉素

翁玉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start 5.0分 服务: 1人 好评: 5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