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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

2022-01-1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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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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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专业分析

一、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职务便利类犯罪

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

二滥用职权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三疏于职务类犯罪

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如公司高管对于自己的职务负有勤勉尽责和审慎决策的义务而严重不负责任则属于疏于职务。疏于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形态既包括作为又包括不作为。

2、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审慎的义务被诈骗致使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目前我国刑法尚没有相应的规定。被骗公司可以合同诈骗罪追回损失而对于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二、职务犯罪怎么处罚?

一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二职务犯罪客观量刑标准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青、成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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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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