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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中止标准是什么

2022-01-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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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静月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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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关于贪污罪中止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贪污罪中止标准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贪污罪的中止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贪污罪具备条件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贪污罪中止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贪污罪的中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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