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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动犯罪预备情形有哪些

2022-01-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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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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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二、恐怖活动犯罪预备情形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关于恐怖活动犯罪预备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

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

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

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恐怖活动犯罪预备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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