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1-18 08:48
222人已浏览
又如不满14岁的人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成年人甲教唆或帮助幼年人乙实施盗窃甲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直系血亲、配偶及同居的亲属之间犯盗窃罪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要把偷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同在社会上作案的加以区别。因此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一般不以盗窃罪处罚。本案中的甲虽然是乙实施盗窃罪的教唆者、帮助者或共同实行者但因其具有家庭成员的身份不以盗窃罪论处但对非家庭成员乙仍应以盗窃罪处罚但如果造成的危害性不大也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关于司法实践中处理共同犯罪人中具有消极身份的几个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排除行为犯罪性或可罚性的身份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之为消极身份刑法对于有消极身份者的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中具有排除行为犯罪性或可罚性的身份的情况主要有
(一)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消极身份者或与其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处理
如果无身份者教唆、帮助缺乏刑事责任能力的有身份者或与其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由于缺乏刑事责任能力的有身份者实际成为了教唆者的犯罪工具有身份者因缺乏刑法上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任何犯罪无身份者构成间接实行犯或实行犯。例如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精神正常的人教唆、帮助精神病人杀人或与精神病人共同杀人精神正常的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或实行犯精神病人则不构成犯罪。又如不满14岁的人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成年人甲教唆或帮助幼年人乙实施盗窃甲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二)有消极身份者教唆、帮助无消极身份者实施或与之共同实施某种行为的处理
对有消极身份者教唆、帮助无消极身份者实施某种行为或与之共同实施某种行为如何处理?例如某家庭成员甲教唆或帮助非甲家庭成员乙盗窃甲家中的财物或与之共同盗窃甲家中的财物数额较大应当如何处理?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直系血亲、配偶及同居的亲属之间犯盗窃罪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要把偷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同在社会上作案的加以区别。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要把偷盗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同在社会上作案的加以区别如何理解和处理的请示报告〉的批复中更明确指出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因此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一般不以盗窃罪处罚。本案中的甲虽然是乙实施盗窃罪的教唆者、帮助者或共同实行者但因其具有家庭成员的身份不以盗窃罪论处但对非家庭成员乙仍应以盗窃罪处罚但如果造成的危害性不大也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司法实践中处理共同犯罪人中具有消极身份的几个问题”的相关知识。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消极身份者或与其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9007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