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我国牵连犯处罚原则的探讨

2022-01-17 11:15

483人已浏览

刘晓红

刘晓红律师

已帮助 1475

好评216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专业分析

关键词牵连犯牵连关系双重评价禁止原则充分评价原则

牵连犯理论是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对牵连犯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与量刑。国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此早有定论而我国刑法理论界及司法实务中对此却仍然莫衷一是。因此对这一问题作深入的探讨和反思无论是对我国的刑法理论还是对实际司法实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观点之比较

何谓牵连犯依我国刑法通说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1p222从概念上看它具有三个方面的要件第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两个以上的故意行为。若仅是过失或仅有一个行为都不能成立牵连犯第二两个以上的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第三两个以上的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部门都肯定牵连犯理论但我国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总则部分并未涉及这一问题因此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无论在以后的单行刑法还是理论上一直难以有统一的尺度。

1979年刑法典总则中虽然没有对牵连犯做出从一重处断或数罪并罚的规定但在分则中却存在着对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具体规定体现了对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但是其之后的刑事立法中却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单行刑法方面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有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碍执行职务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关于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类似的规定在其他补充规定中也不乏其例。对牵连犯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或仅按重罪论处或者仅在专门设置的相对较重的量刑幅度内处罚的特别刑法有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以走私毒品罪在特定的相对较重的量刑幅度内论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规定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我国牵连犯处罚原则的探讨”的相关知识。当前观点之比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301437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冯清琴

冯清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start 5.0分 服务: 46人 好评: 0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