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1-12-30 08:31
288人已浏览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中山]绿化与宣传资料不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我在东升买了一套房子,这月准备交房了,看到楼盘里的绿化,以前的宣传资料及售楼小姐们都说,在房子周边是没有道路的,全是花草,因此我才买了一楼的房子,可是,现在绿化的结果是有条道路直通我小孩房的飘窗下(这是条死路),请问我有什么办法维权吗?谢谢。
张律师:保留好宣传资料,作为你维权的依据。
相关法律: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中山]绿化与宣传资料不符”的相关知识。张律师:保留好宣传资料,作为你维权的依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7284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