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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2021-12-2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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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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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第一百五十六条标的物包装方式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第一百零一条提存的要件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十八条新要约金,不得低于备案评第二百三十九条租赁物的购买估地价的25%。

(二)新增建设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50%。

(三)土地使用者经取得规划部门和出让方同意,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或签订出让合同变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更协议,并按下列标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并按现时经营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减去原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用途的现时非经营性用地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调整,改变为商买卖合同纠纷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5%;改变为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0%。

(四)土地使用者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条件但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工业用地不补交出让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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