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1-12-29 16:29
492人已浏览
土地买卖合同的格式和条款,与普通的买卖合同相差不大,只是部分核心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范文如下: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xx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x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x股权;乙方以货币出x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x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x,绿化率不少于x,建筑密度不小于x,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x万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
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
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余下x%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5、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6、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x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需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公司制企业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为共有产转让的,需经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如权属有争议、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等;
5、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6、政府对拟转让地块无收购储备计划。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转让及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人们增强了对土地资产的认识,人们充分认识到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它的特殊性决定了土地价值,过去土地供应模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不适应市场机制下的土地配置,只有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市场进行流转,才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机制,才能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供地原则,形成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标准的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的相关知识。乙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0549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