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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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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赵某向朱某借款3万元并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约定如不能按时还款,朱某有权变卖房屋并从房款中受偿。后赵某无力还款,朱某提出变卖该房屋,赵某同意。但陈某不同意,表示自己租期还未到期。但朱某表示已找到买主且出价很高,陈某当即表示愿以同样的价格购买该房屋。法律人士认为,当抵押权和租赁权同时存在时,应该维护哪种权利?此时应该区分抵押和租赁的发生时间。此时,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当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时,租赁关系相应地予以解除。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心内容:赵某向朱某借款3万元(借期为一年)并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约定如不能按时还款,朱某有权变卖房屋并从房款中受偿。后赵某将该房屋租赁给陈某居住(租期为两年)。后赵某无力还款,朱某提出变卖该房屋,赵某同意。但陈某不同意,表示自己租期还未到期。但朱某表示已找到买主且出价很高,陈某当即表示愿以同样的价格购买该房屋。朱某仍不同意,认为其已与买主协议好。请问,此种情形,陈某能否优先购买该房屋?
法律人士认为,当抵押权和租赁权同时存在时,应该维护哪种权利?此时应该区分抵押和租赁的发生时间。一、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此时便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关系成立后,即使租赁物转让,其租赁关系对受让人仍然有效,在租赁关系届满前受让人不能解除租赁关系,提高租金。二、抵押在先,租赁在后。此时,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当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时,租赁关系相应地予以解除。但无论哪种情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都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虽然陈某不能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该房屋。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的相关知识。核心内容:赵某向朱某借款3万元(借期为一年)并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约定如不能按时还款,朱某有权变卖房屋并从房款中受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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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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