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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鉴定工伤伤残

2021-12-0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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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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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专业分析

一、怎么去鉴定工伤伤残?

1、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伤残鉴定之前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因为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才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

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一定要如实、详细的写明。

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继续申请伤残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

1、首先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申请必需的资料包括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后续的检验报告等;

2、上交申请资料之后,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鉴定结论;

3、鉴定委员会依法根据鉴定结果给申请人颁发相关证明。

法律法规

一、《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复发有规定时间吗

工伤没有后遗症有效期的规定,只要是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需治疗的,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大腿股骨骨折几级伤残

1、大腿骨折如果用人单位了内固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没有用内固定的,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九级: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怎么去鉴定工伤伤残”的相关知识。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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