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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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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如果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是不能使用,在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竣工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的工程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网友咨询: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都有什么要求?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兰艳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兰艳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质理标准。因此,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按其实施者的不同,包括三方面:工程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为保证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其特点是外部的、横向的控制;政府部门的质量控制,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其特点是外部的、纵向的控制;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其特点是内部的、自身的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014年从事律师行业,业务方向为公司商事、合同纠纷、房地产建筑工程、家事纠纷等诉讼及非诉业务。执业宣言:尊重法律,热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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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什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兰艳律师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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