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1-11-01 17:15
245人已浏览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着诸多项目文件,包括前期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等,其中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着独立保函这么一份文件,很多人对此可能不太清楚,但独立保函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必须存在的一项重要文件。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保函”的性质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合同中,“保函”的性质是怎样的?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后,建设单位往往依约定扣留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维修保证金,也就是说,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以该笔保证金作为工程维修费用使用。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承包人为了拿到这笔钱,可以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份保函。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如果承包人不予维修的话,建设单位就可以找保证人银行要求支付该笔金额用于工程维修。
保函通常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其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证合同,而是一种特别的担保形式,参照国际惯例,该种担保形式被称为独立保证。所谓的独立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且在满足约定条件时立即履行保证责任的合同。保函的额度一般为合同总价格的5%—10%。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析:
独立保函如下法律特征:
1.独立保函的要式性。独立保函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
2.开立人付款义务的单务性、独立性及单据性。独立保函是开立人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单方允诺,受益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开立人的付款义务是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是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单据是决定开立人是否能否付款的唯一依据。独立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法律关系,开立人仅处理单据,并不受基础交易法律关系和独立保函申请法律关系的有效性、履行、变更等情况的影响。
3.开立人抗辩权的单一性。开立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基础交易中债务人的抗辩权等。除法定情形外,开立人只能以受益人提交单据与独立保函文本规定不符为由提出抗辩。
4.付款金额的确定性。独立保函须载明最高付款金额或可确定的金额。
王篷律师执业于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海南社省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友情提示:如有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律师咨询,3-5分钟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询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建设工程合同中,“保函”的性质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合同中,“保函”的性质是怎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4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4449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