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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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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停工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一)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二)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三)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四)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五)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六)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一、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出现类似以上停工情况后应该以事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因为合同中一般会列明相关问题的条款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相应要求再以此作为费用计算以及谈判的根据。具体来说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先要提供造成停工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再判定出事情发生的主要责任方,然后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应资料确定停工天数、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数量及计价准则。
业主和开发商相比当然是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业主在维权过程当中很重要的书面凭证,所有的工程质量的赔偿原则实际上都是以上这四点。能协商处理,无论是对业主,开发商和承包方来说都是最好的,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一旦走司法诉讼的途径,在诉讼费及律师费的这一块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二、工程停工后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作为承包人,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务必按该条款规定在28天内提示索赔报告。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临时停工,其索赔一般为人工停工费、机械停工费两大块。而后者的索赔,包括停工前已经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索赔。无论临时停工,还是长期停工,签证确认的停工、窝工损失、增加费用,都在索赔的范围之内。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1、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而造成的停工损失,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停工补偿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1、停工索赔,应该参照你们那里的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2、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内容视不同的停工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包括期 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
管理费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3、停工索赔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是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是不能索赔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因故障造成甲方停工乙方的损失怎么处理
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发包人要承担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责任。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施工方擅自停工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施工方停工造成施工合同违约的,施工方要按施工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施工单位违法停工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每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如何处理因项目停工而产生的工程款索赔?”的相关知识。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四)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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