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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与买家恶意串通,骗取卖家定金

2024-03-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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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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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专业分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中介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桥梁,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有时,一些不良中介与买家勾结,通过欺诈手段侵害卖家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的卖家张先生通过某中介机构发布房产销售信息。买家李女士表现出浓厚兴趣,并在中介的推荐下支付了定金,与张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在交易即将完成时,张先生发现李女士失联,随后得知李女士与中介员工有亲戚关系,且该中介员工涉嫌指导造假材料骗取定金。

二、法律分析

1. 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在本案例中,若证实买家李女士与中介员工存在恶意串通,使用虚假信息诱导张先生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中介机构责任

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提供方,应保证其服务质量和诚信度。在本案中,如果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甚至协助买家进行欺诈活动,那么它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受到欺诈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对策建议

1. 收集证据

对于张先生而言,当意识到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时,首先应该做的是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以及任何能够证明中介与买家恶意串通的信息。

2. 法律途径

拥有充分证据后,张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等。

3. 预防措施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卖家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优先考虑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机构。同时,签订任何合同前都应仔细审阅条款,必要时可请律师进行审核。

中介与买家恶意串通,骗取卖家定金

可以举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勾结骗取买家定金怎么处罚

如果中介勾结骗取买家定金,属于涉嫌违法行为,买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此进行处罚:

1.报案:如果您被中介公司骗取了定金或遭遇了其他涉嫌违法的情况,您应该及时报案,将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报案回执以及涉案房产证明等。

2.找权威机构公正鉴定:如果涉及到房屋交易方面的问题,可以找到相关的房地产交易行业协会或权威机构进行公正鉴定,以获得权威的证明和合法的支持。

3.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在法律问题上可以找到相关律师咨询解决。

总之,如果中介勾结骗取买家定金,首先要及时报案并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尽快退还被骗的定金。同时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对房产交易的风险意识,选择正规可信的中介机构进行合法的房产交易,切勿贪图便宜而忘记自我保护。

买家遇到黑中介 假扮卖方骗定金

2018年11月10日黄某突然接到一个自称买家陈某的电话,质问她为什么没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接听电话的黄某,面对这位突如其来的买家质问,一下子把黄某给搞懵了!而陈某电话中所称购买的物业,正是她两年前已经出售的车位。这是怎么一回事?

为了了解清楚情况,黄某便添加陈某的微信。陈某表示,9月份经她家附近的某一中介公司负责人刘某推荐,购买了黄某的车位并支付了5万定金。签约当天中介公司表示业主黄某因为上班来不了,所以要下班才过来补签合同。于是陈某签完合同后便把5万定金交给中介公司。签完合同第二天,中介公司便把“黄某”补签后的合同给她。经纪人刘某向陈某提议为了方便办理过户,建个微信群方便沟通。之后两个月里,刘某以陈某并非该小区业主,车位需公示向陈某再收取5000元费用。公示期结束后,微信群里的“黄某”多次表示工作繁忙,拖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有一次三方在群里约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到最后“黄某”却突然说来不了。陈某对此很不满,认为“黄某”没有诚意交易,自己要亲自联系“黄某”质问其原因,但到了中介公司,发现大门紧锁,门口粘贴着“内部装修”,刘某的电话号码也一直无人接听。

经过多番打听,终于联系到黄某本人。当陈某将《买卖合同》和刘某转发她与“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转发给黄某,黄某才发现自己曾经使用过的微信头像被人盗用,而该经纪人利用其房屋信息,冒签了《买卖合同》,骗取陈某的定金,还利用黄某的头像假扮业主多次在群里与买家陈某沟通,骗取陈某的信任。黄某也想起两年前她在多家中介公司放盘出售车位,也添加了好几家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最后她通过其中一家中介公司促成成功出售该车位。而陈某今年购买这个车位时,早已不是她名下的房产。这时买家陈某才发现这是经纪人在自导自演骗取定金,双方在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在调查工作中,该中介公司未办理中介资质备案,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到该公司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中介与买家恶意串通,骗取卖家定金”的相关知识。1,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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