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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好了有法律效力吗

2024-03-1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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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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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时,这份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是许多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人士常有疑问的问题。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符合法定格式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离婚协议即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协议中的条款对夫妻双方都有强制执行力。

离婚协议何时发生效力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可见,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方能发生效力。因此,男女双方如果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未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那么如果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还是否有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由此可知,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综上,离婚协议即使双方签字,但是男女双方如果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未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

离婚协议的生效。

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婚为附加条件签订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即成就离婚条件时,该协议生效,同时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生效的离婚要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备案,但这不是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之后,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确定财产的归属,配合分割。

其次,再来说一下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要件。夫妻之间作出财产分割协议的意思表示,往往更多地基于双方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感情因素,这种主观意思更强带有伦理性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损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利益,应属于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应当认定有效。而协议内容是否对双方公平合理,则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性的考量因素。

最后,离婚协议不单涉及身份关系,主要牵涉感情因素,并且离婚协议要自双方确已解除婚姻关系方能生效,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经诉讼调解、判决离婚之前均有反悔的权利。

因此,尽管在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没有采取任何欺诈、胁迫的手段,没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定的,未解除夫妻关系时合同仍未生效;法院不能以离婚协议内容为依据,作出判决。

再者说,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很多时候并不是理性的,虽然不一定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但也不一定完全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太多感情因素的介入,增加了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内容的不确定性,而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

生效后的离婚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离婚问题,自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已经解除,不能事后反悔。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或财产支付义务,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当事人自己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有下述情况,属于无效条款:1、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和法律相抵触,否则约定也无效。2、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离婚协议中约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地条款无效。如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不得再婚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再婚,这是违法的。因为,婚姻自由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婚姻自由权的行使不应受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限制,任何人也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4、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处分他人名下的财产,或者侵害孩子利益的条款无效。5、夫妻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通过虚假离婚的手段,签订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协议进行转移财产,并以此对抗债权人,该条款对债权人而言无效。6、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明的条款无效。

如何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为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执行,首先应确保签订过程合法、公正。具体而言,双方必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内容须自愿、平等地商定;协议文本需清晰表述权利义务;最后,协议须经过公证或法院认证。这些步骤缺一不可,任何疏漏都可能影响协议效力。

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本质上也是合同,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补偿款支付、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等约定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故男女双方离婚后重新签署的补充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恶意串通、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该协议对男女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不配合履行的,另一方可在协商不成后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另一方履行。

案例分析

张先生与李女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签订了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但张先生在离婚后拒绝按协议执行房产过户手续。李女士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协议内容明确,且双方当时意愿自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支持李女士请求,张先生被迫执行了过户手续。这个案例表明,合法的离婚协议是有强制执行力的。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协议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是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如果一方在签署时受到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因此,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应确保信息的对称性和意愿的真实性。

 

离婚协议一旦依法签订完成,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然而,为避免后续的法律纷争,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务必谨慎,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必要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协议签好了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知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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