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4-03-01 15:37
381人已浏览
和解协议履行后还可以反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参考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三条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律师见解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能否反悔
和解协议已经完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将不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对于一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被害人愿意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那么将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对于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是不能随意反悔的。但是,如果和解协议的达成存在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律师见解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能否反悔
和解协议已经完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将不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对于一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被害人愿意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那么将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对于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和解协议履行后是否可以起诉
在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当事人通常不能再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诉讼,因为和解协议具有解决争议的法律效力。
参考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三条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然而,如果和解协议的达成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情况,那么和解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和解协议无效或撤销和解协议。
律师见解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能否反悔
和解协议已经完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将不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完全履行,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对于一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被害人愿意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那么将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对于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此外,如果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和解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分析,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另外,你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与本案情况关联不大,该条款主要适用于判决公告后的利害关系人起诉情况。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
2021年12月22日15时10分,被告叶某某驾驶湘E0××**号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柳州市××路××工业园内,与原告驾驶的桂BD××**号小轿车左侧发生侧面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被告叶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于当日被送往广西脑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共计18天。原告在病情好转的情况下出院,医嘱建议全休两个月,加强营养,定期门诊继续治疗。后经柳州市鼎顺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本次损伤所致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为十级,所需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评定为120日、60日、60日。
本案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各项损失金额共计178651.76元,其中:(1)车辆修理费:31015元、(2)车辆停车费:140元、(3)医疗费用:8728.26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18天×100元/天)、(5)营养费500元(5000×10%)、(6)护理费7902元(55623元/年÷365天×18天+120元/天×42天)、(7)误工费24000元:73000元/年÷365天×120天、(8)残疾赔偿金96231.5元:伤残77060元(38530元×20年×10%)+被抚养人生活费19171.5(22555元×17年×10%)÷2人、(9)交通费1000元、(10)鉴定费2300元、(11)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事故发生后,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叶某某就原告车辆损坏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了《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被告并没有履行,且赔偿数额与实际相差甚远,对于双方来说存在不公平的情形,应该予以解除。被告叶某某买、韦某某系肇事车辆的所有人,该车辆外挂的车牌并非车管所登记的号牌,被告将没有购买保险的无牌车辆交给被告叶某某使用,存在过错,应与被告叶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其身体受到伤害是由于被告的过错行为所引起,被告叶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三被告应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因原、被告各方无法就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据此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恳请依法判决。
裁判结果裁判结果
一、被告叶复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伟经济损失45000元;
二、驳回原告王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被告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465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王伟负担3718元,由被告叶复信负担937元;保全费1413元,由原告王伟负担284元,由被告叶复信负担1129元。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和解协议履行后还可以反悔吗,和解协议履行后是否可以起诉”的相关知识。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9019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