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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出具的结算单的效力,结算单一方签字算吗

2024-01-0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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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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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专业分析

结算单和欠条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如果只是施工单位单方制作用于向建设单位申请拨款的,无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则无太大意义。如果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单,则可以使用;欠条如果是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也可以使用,建议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一并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承包人单方作出的结算报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结算依据求解

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就应当结算。结算中,一般先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而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者根本不予答复,已达到拖欠或不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制止这种不法行为,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这条规定对制止拖欠工程款的不法行为、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更好的约束双方当事人,使建设部的这条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工程结算单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结算单有法律效力。出现工程纠纷时,工程结算单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此外还其他证据的证明。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要按工程结算单上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单也要双方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一、结算清单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结算清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的,结算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但其只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同时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

二、结算清单格式是什么

结算清单格式是书写结算清单时所应该遵循的规范。

结算清单格式内容具体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工号、入司时间、离司时间、结算原因、工资结算日期、出勤天数、应发项目、应扣项目,职级工资、考核奖金等内容最终结算处实发的合计金额。

在表格的末尾处还需要附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总经理科的审核说明,最后需要签上本人的手写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结算单能当欠条吗

结算余额的欠条,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能打官司。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结算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首先,双方要表意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其次,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这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若协议的缔约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进行的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属于其所有等等。最后,协议的生效条件达到,若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的,双方不仅不要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还需生效条件成就。具体到借款结算协议时,首先双方应该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其次,还款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最后,双方应规范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单方出具的结算单的效力,结算单一方签字算吗”的相关知识。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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