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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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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了的财产被执行人可转让吗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可以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当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时,法院可以拍卖查封的财产,用于执行判决书,那么查封了的财产被执行人可转让吗?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查封了的财产被执行人可不可转让
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不能转让财产的,财产受到法院的控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十一条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4、按照规格,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的,应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执行,扣押置换成小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履行法院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查封了的财产被执行人可不可转让”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不能转让财产的,财产受到法院的控制。
法院判决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书 作为确认债权的特殊凭证,它不是 合同当事人 之间的 债权债务 关系,它是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权威结论,是公权力对私权纠纷的一种确认,体现了公权的尊严,非经法定程序,由司法机关变更或撤销,任何个人或单位不能改变。虽然 判决书 所涉及的标的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的私权性质的债权,但由于公权力已经介入并作出了确认,私权自治的原则要受一定的限制。法院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不仅体现着当事人受法律保障的权益,而且也体现着司法的权威,所以当事人此时的债权已变成了受限制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 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 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一般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
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二、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参考协议附后)。
2、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债权转让的风险分析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
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
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其实我们在生活当中也经常能够见到个人或者企业就债权进行转让的这种交易,债权转让最低也涉及到三方的利益,特别是债务人在债权转让的过程当中不可以是完全处于不知情的状态,可是,债权人要转让债权的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才行,债权人一定要提前的履行告知义务才能避免纠纷。
保证合同可以转让债权吗
可以,但是要通知保证人和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不可以,已经全权交给法院办理就无权干涉了。法院己判决,债主有权利私自讨债,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书的债务。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换句话说,就算进行债权转让,法院还是会优先保护执行人的债权实现。这是由于,在强制执行程序进行中,最优先保护的是执行人的民事权益,法律规定禁止被执行人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续规避执行。但是存在一个例外,如果债权转让是在执行之前就已经达成协议,而且债权转让的程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这时候执行人就不可以抵抗受让的新债权人。也就是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新债权人受让的财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是执行依据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不是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的,是不能作为执行当事人,他没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或者执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法院依法判决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不能转让的债权只有三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已经在银行进行抵押的房产被保全后银行可以债权转让吗
银行可以债权转让的。
首先,需要设法弄清房产被抵押在银行的具体情况,比如房产所有权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何种债务关系,标的额为多少;
其次,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金额远远小于你和房产所有权人之间的债务金额的,你可以选择替房产所有人向银行履行债务,以便消灭银行对此房产的抵押权。这样你就可以放心地进行保全乃至后续的拍卖了;
最后,如果你不愿意替房屋所有人偿还银行债务,或者债务金额过高,这样的话被保全的房产上的抵押权就无法消除。如果后续涉及到拍卖,由于你是普通债权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因此房屋拍卖款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剩余部分由你及其他债权人按份划分。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被保全的债权可以转让吗(被保全的债权能否转让)”的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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