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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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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转包项目赖帐怎么办
个人包工头欠钱不还首先是可以和债务人协商来进行处理的当事人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完全是可以的,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请求支付金钱,并且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明确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最后的方式就是起诉。
一、个人包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债务人协商处理。
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
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亡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一旦出现工人伤亡的,下列三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建筑工程中,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那么工人受伤时,就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
2、工人受伤的,可以找施工方挂靠的公司或非法转包的承包人索赔 现实生活中,实际施工方想要承接建筑工程项目,往往都会选择一个建筑公司进行挂靠,那样才容易承接工程项目。 因而,当工人受伤时,施工方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工人或工人家属可以找包工头挂靠的建筑公司或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求赔偿。 因为上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工人受伤的,可以找发包人索赔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发包人明知道或应知道实际施工方没有施工资质,而允许或默认其承接建筑工程的,当工人受伤的,发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包工头无力赔偿时,赔偿工人的损失。 但是如果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那么在发生工人受伤的事情时,一般都与发包人无关了。
因此,实施施工方的工人受伤亡时,承包人是将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出去的,要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是工人伤亡严重,又与施工方、承包人,甚至发包人协商赔偿不成的,建议尽早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时,承包人往往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工人的损失。
起诉包工头挂靠赢的机会大不大?
不大。包工头只是从工地老板的手中承包小段工程并不是工程第一责任人。所以起诉包工头没有胜算,正确的方法是去和工地的大老板也就是第一责任人交涉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转包纠纷的处理
工程转包现象在实践中屡禁不止,建设工程被人民法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程转包,就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纠纷的发生,那么掌握如何来处理这一系列纠纷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一)工程转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与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则建设单位对该转包行为也有过错,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当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款就算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工程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
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后,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即转包人与被转包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他们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误工费、停工费、保管费、机械设施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造费等直接与该工程有关而独立发生的费用等。
(四)工程转包纠纷诉讼当事人的确定
一项工程被认定为工程转包而产生一系列纠纷时,诉讼中如何确定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对于诉讼成败尤为关键。如果分包人对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应列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如果是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则以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如果是发生多次转包的,则列直接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为诉讼主体,将其他各方列为第三人。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的,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发生的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一般应以挂靠施工单位和被挂靠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施工单位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的,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单位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总之,建筑工程转包行为一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非法而无效后,将会引发一系列纠纷的发生,给当事者造成的损失也将会是十分惨重的。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警惕在工程施工中进行转包行为。
大包工头转包的法律风险
1、违约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大包工头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大包工头未经业主同意将工程转包给小包工头,那么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小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业主可以追究大包工头的违约责任。
2、质量风险
如果大包工头将工程转包给小包工头,小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可以追究大包工头的责任。因为大包工头作为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大包工头未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债务风险
如果小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债务问题,债权人可以向大包工头追偿。因为大包工头作为工程的承包方,应当对小包工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小包工头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大包工头的财产。
如何防范大包工头转包工程的法律风险?
1、签订书面协议
在建筑工程领域,签订书面协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小包工头应当与大包工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中应当约定工程的具体内容、施工期限、工程款支付方式、质量标准等事项。同时,还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可以避免因口头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2、保留相关证据
在施工过程中,小包工头应当保留与大包工头的沟通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使用。如果小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债务问题或其他纠纷,可以凭借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监督施工过程
小包工头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同时,还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和监管,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通过监督施工过程,可以降低工程质量问题和债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案例分析——张某诉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张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员工,负责某项工程的施工。某建筑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分包给多个小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小包工头与张某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张某认为自己作为建筑公司的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属于违法行为,且未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因此判决建筑公司对张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哪个部门举报
1、工程违法转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我国法律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举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举报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可以向施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举报,准备施工单位违法转包的转包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4、违法分包由市住建局处理。工程违法分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5、法律主观:当事人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工程非法转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收缴其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法律分析:工程违法分包可以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
实施施工方的工人受伤亡时,承包人是将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出去的,要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根据发包人是否已支付承包人款项,视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具体如下: 承包人额已经支付了承包人款项,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即可。发包人被实际施工人起诉后还能再付给转包人工程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不得任意起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不可以任意起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起诉大包工头说已经转包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纠纷。为了避免因转包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小包工头应当与大包工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留相关证据;监督施工过程。如果发生纠纷时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起诉大包工头说已经转包,起诉大包工头说已经转包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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