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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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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我国是实行管制的商品,要经营烟草那必须要取得烟草的经营资格,但仍有一些不法商贩为谋取利益而私售烟草。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个非法经营烟草的案子。
听了秦伟的话以后,李辉虽然知道没有证不能经营烟草生意,但是看着别人都挣了大钱,这李辉的心里还是痒痒的,为了挣钱,李辉还是决定要铤而走险……5月的时候,李辉先是在深圳订购了一批专供出口的卷烟,准备在云南某市销售。随后,这批烟在5月底的时候运达物流城,就在他接货的时候,被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查获了。
非法经营烟草如何判刑
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李辉订购的专供出口的卷烟,经过检验,被查获的615条卷烟为真品卷烟,总价值为人民币15万元。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李辉在没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已经触犯了刑法,所以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将案件移交到了公诉机关,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李辉提起了公诉。同时,公诉机关认为,李辉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对他处以五至六年的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李辉为自己辩解说:“法官,我虽然没有取得烟草专卖的许可证,但是我订购的是真烟,也不是假烟,我的犯罪情节应该算是比较轻微的。而且我这卷烟才刚刚在物流处接收,没来得及往外卖,应该属于犯罪未遂吧。应该对我从轻处罚呀,判我五六年的刑罚实在是太重了!”
我们先来说一下,李辉的行为到底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
首先,从犯罪构成上来分析:
第一,被告人李辉的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也就是,他明明知道烟草是国家法律规定属于专营、专卖的物品,但是他仍然私自购买大量卷烟,意图销售,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第三,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李辉也符合本罪的犯罪主体要求。
第四,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也就是正常的市场秩序,而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中任何一环节的行为,比如: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都是受到国家相关机构的严格管控。李辉实施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至于是否完成销售行为,只是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程度不同,应视为量刑情节来考察。
最后,考虑到李辉非法经营的卷烟还没有售出并且这批卷烟都是真品卷烟,因此,在量刑的时候,法官综合考虑,酌情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非法经营烟草如何处罚?”的相关知识。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李辉订购的专供出口的卷烟,经过检验,被查获的615条卷烟为真品卷烟,总价值为人民币15万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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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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