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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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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伤损失怎么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有许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医疗费
人民法院对医疗费金额的认定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这里也提醒每位赔偿权利人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原件、医药费清单、病历资料等证据要保存好,院外购药需有医院处方或者医嘱证明以及购药发票,便于法院对医疗费金额的认定。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损失,通常也是当事人争议非常大的赔偿项目。
对于其认定,法院采取以下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13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出院后的短期护理费按照120元/天×医嘱护理天数计算;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费按120元×护理年限×365天×护理依赖程度对应的赔付比例计算。
(四)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通常情况下,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6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营养费按照30元/天×营养期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案件受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交通事故致伤损失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医疗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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