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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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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是个人的财产,但是《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就是房产权的变更,成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是可以进行分割,但不一定能平分为一人一半。在分割时,法院会根据房产的来源,结婚时间的长短、双方对房屋所做的贡献等判断每个人分割到多少,不是一律按照平分标准去分割。
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时究竟怎么分?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实践中,婚后加名的房屋产权,既有登记为共同共有,也有登记为按份共有。
婚后加名、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实践中存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产权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 共有人应均分不动产,即所谓的“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产权登记内容可作为双方财产分割依据,但产权加名后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的,并不代表离婚分割就必须一人一半,个案情况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应从房产的来源、对房产的贡献、房产使用情况、婚姻持续时间、是否生育子女、离婚原因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酌情认定各方占有份额。若完全按照产权登记内容进行分割,可能对原产权人(即赠与方)显失公平。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无论被加名方对房屋是否有贡献,被加名方均可分得一定份额的房屋折价款。
婚后加名、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产,房屋产权亦多归属于原产权人(即赠与方),由其向被加名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对于产权份额分割比例,法院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既可直接“一人一半”,也可综合考量“房产的来源、对房产的贡献、房产使用情况、婚姻持续时间、是否生育子女、离婚原因”等因素,被加名方可分得的份额从20%到50%不等。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 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时究竟怎么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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