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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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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必须6个月之后才能做吗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凡因意外伤害涉及伤残鉴定的,大都描述为:被保险人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因此,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治疗结束”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伤残鉴定结论才是比较准确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80日内治疗结束了,且构成了残疾,保险人直接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180日内治疗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想得到残疾保险金,就需要在意外伤害后的第180日到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鉴定伤残几个月才鉴定呢?
伤残鉴定出院后能否进行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要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综合决定,根据相关标准,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因此,如果只涉及原发性的损伤,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如果涉及并发症等复杂情况时一定要在治疗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一般为伤后3个月以上。
根据引起伤残的原因及伤残鉴定的用途,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同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
1.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在司法厅注册登记的公共法律服务鉴定中心,当事人可按照程序委托、缴费进行司法鉴定。常使用的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目前使用的鉴定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3.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
公安机关有自身的鉴定中心,当涉及刑事案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只涉及刑事案件。目前使用的标准主要是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伤残鉴定必须6个月之后才能做吗
伤残鉴定不是必须6个月之后才能做。可以伤情稳定后,即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时机应改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伤残鉴定必须6个月之后才能做吗”的相关知识。 鉴定伤残几个月才鉴定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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