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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

2023-05-1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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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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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过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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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5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基于个人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

例如合伙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等,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

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此外,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人身保险赔偿请求权在受益人获取既得的保险金权益前具有人身关系,属于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的专属权利,依法也不能转让。

不作为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例如:竞业禁止约定,由于不作为债权只是为了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如果允许债权人让与债权无异地为债务人新设义务,显然对债务人不公,所以不允许转让。

例如:保证债权系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将失去担保性质,所以不得单独让与。

但是: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因而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它条款一样成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常见的有三种:

第一,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例如抚养费请求权;

第二,公法上的债权,例如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第三,因人身权受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例如因身体健康、名誉受害而产生的赔偿金、抚慰金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不得转让。

金融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针对金融债权的转让,我国大多是以行政规章的形式作出禁止性规定:

1、财政部、银监会《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八条规定,对于个人贷款(以个人借款人为主体的房贷、车贷、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以及个人消费贷款等),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资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资产,均不得进行批量转让。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74号,)第2条规定: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3、《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中的“债权”指的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确定前的“债权”,而非“确定后的债权”,对于“主合同债权确认后的债权”,我国法律是允许对外转让的)

此外,《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修正了《担保法》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能转让的规定,而规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可以转让部分债权,但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转让出去的这部分债权就丧失了最高额抵押权。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的确定,《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的相关知识。 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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