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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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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的是债务人,具体如下:
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欠钱的是债务人。
债务人是在合同中对债权人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欠钱超过3年以上的,就不能起诉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个时间是从欠款合同约定的最终还款时间来计算的,即约定还款日起3年内可以起诉。
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
债权人是什么?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 国家。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
图片
债务人是什么?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指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 法人 国家。
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和债权无效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
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 部分不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债权无效抗辩权: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人。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哪个是欠钱的”的相关知识。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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