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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2023-05-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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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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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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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经常会互发红包和转账表达情意,经济往来“剪不断、理还乱”,不少情侣在分手之后追要财物,甚至对簿公堂。情侣在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主张返还?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要返还?

首先要明确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一种情况是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恋爱过程中,一方为表示好感或增进感情,主动赠送对方一些财物且对方予以接受,此行为涉及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后,赠与即已完成,赠与人不得再主张返还。本案中周先生在恋爱期间出于促进感情的目的,为徐女士购买手机、首饰等,均系一般赠与,不得再主张返还。此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

另一种情况是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除应有如转账等借款交付行为之外,还应当有借钱合意的成立。因此,以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的证据,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是否能够要求返还?

在我国传统婚俗观念中,谈婚论嫁之时,男方往往会给付女方一定彩礼表达订立婚姻的诚意。本案中,周先生以结婚为目的多次向徐女士给付累计金额较大款项或价值较大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可视为彩礼,以下情况下男方可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时,应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家庭收入水平、当地风俗等多种因素,综合把握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案例】

情侣在恋爱期间发生的转账行为,分手后哪些能主张返还,哪些不能返还呢?

一、赠与

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声明,只有转账记录,很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

在法律层面,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但是无偿并不意味着没有条件,赠与根据是否附有条件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无条件的赠与,不需要返还;

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特殊节日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财物,“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与,比如微信红包等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返还的。

附条件的赠与,可酌情返还款项;

被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二、借贷

情侣分手后,为避免较大经济损失,给付的一方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借贷。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要件:双方是否就借贷这一事实达成合意,借款是否实际交付。

因此,情侣一方在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举证证明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比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相关的书面凭证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不当得利

在法律层面,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使他人受到了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换句话讲,就是要符合不当得利,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素:

你的得益和TA的受损有因果关系

你的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受损方要主张对方不当得利要提供证据,举证责任较重。

在情侣关系中,现在信用卡、网贷等各种借款方式较多。

一方在交往过程中用另一方的信用卡消费,如果在交往过程中,未留下书面的协议,用卡的一方不承认,就很难举证了。要是消费时间跨度为几年,就更难认定到底是谁在消费了。

但就实践情况而言,情侣之间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工具进行转账的情形往往多而杂,多数情况下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贷还是赠与,在此情况下,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难以查明,故一般不建议以不当得利进行主张。

恋爱期间花销能否要回,主要是看经济往来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特殊日子发的“520”、“1314”等具有象征意义金额的红包,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赠与,一旦交付完毕,一般不能撤回。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真实意图是借款,则该笔款项需要返还,例如本案的情况,被告方无法证明自己同意还款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就应该如期履约,返还借款。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的相关知识。 首先要明确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一种情况是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恋爱过程中,一方为表示好感或增进感情,主动赠送对方一些财物且对方予以接受,此行为涉及赠与合同法律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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