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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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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是指保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但生活上各过各的互不干涉,法律上认定的分居状态是要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而不是学习、工作等原因导致的分居。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分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购房款来源是夫妻存款还是借款,均不能改变房产的性质。如果购房款确实属于借款,可以由出借人另行主张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即使两人处于分居状态,两人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依然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见,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没有书面形式约定的情形下,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只要符合规定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就归夫妻共同所有,无论期间是否分居,是否分开赚钱。
因此,要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多结交法律业界的朋友,凡事多思考,遇到事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不能因为自己不懂法,而遭受到无谓的损失和伤害。
长期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于夫妻之间有自己的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婚内的收入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登记结婚至婚姻关系解除的这段时间,其中包括分居的时间。
由此可见,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在此期间各自的收入在理论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
虽然双方分居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但是双方分开生活太久,独自管理和安排各自的生活和实际需求,不一定就是对半分割。
遇到分居期间主要由一方负责照顾孩子,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会在分割分居期间财产所得时,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财产分割上的适当照顾。
即便将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也会根据分居时间长短、管理财产情况、生活消费支出等各方面因素,衡量是否需要平分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得。
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会根据他们的约定来处理。比如,如果双方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会予以分割。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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