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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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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担保人需要夫妻两人的签字吗
担保人的法律资格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
1、必须双方签字。
2、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理论上来说,由担保人承担债务。
3、夫妻双方签字效力等同于一方。(彼此不能当作对方的贷款担保人)如果一方 以夫妻名义担保,另一方不知情,应该无效。理由是,担保行为,可以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作的处分,这种处分,并非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做出,此外,担保往往数额不菲,一旦承担担保责任,就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重大处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所需,对共同财产做出的重大处理,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为无效行为。
夫妻一方作保证人,另一方该共同签字吗?
对于夫妻一方提供担保的责任认定,司法实践也是不断在进行调整。最初一律不支持认定相关担保责任为夫妻共同债务,演变为结合个案具体分析,主要的考量因素是该担保的主债权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
目前,主流的司法审判观点分两种。
一种在确认“声明条款”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将担保之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非保证人的一方同保证人一道连带地清偿保证债务。
另一种认为,配偶在签字确认并不是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明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原告债权人起诉被告保证人及其配偶,法院不会以被告当事人不适格为由驳回原告起诉。但是,根据声明条款中所写内容的不同,法院会对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另一方仅签订“声明条款”的债务性质作出不同认定。
关于保证人配偶签字行为责任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且保证担保行为没有相应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配偶亦有签字行为,此时配偶的签字行为应认定为何种意思表示,应如何担责,我们认为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签署保证合同,若配偶方亦在保证合同保证人处签字,则应无较大争议,应认定配偶有作为保证人的意思表示,应认定其为保证人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夫妻一方签署保证合同,配偶方在保证合同保证人配偶处签字,按照前述最高院第一个案例的意见,最高院据此就认为该情形不属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情形(我们虽认为最高院该认定意见值得商榷,但在司法实践中不排除法院会采取此种意见),故应认定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签署保证合同,配偶方仅签署共有财产声明、保证人配偶声明等保证合同附件中声明文件的,不能认定配偶方有为担保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而对于该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虽最高院第二个案例并未言明,但可看出最高院在该案中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不应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应认定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不足部分不得对非担保一方的个人财产采取措施。
关于保证人配偶签字行为责任认定:一、夫妻一方作为连带保证人签字,配偶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最高院认为并非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情形,故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夫妻一方作为连带保证人签字,配偶只在共有人声明处签字,仅表明其知悉其配偶作为保证人为担保债务提供保证,同意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其并无为担保债务提供保证的意思表示.(本文来自网络信息整合)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做担保人需要夫妻两人都签字吗”的相关知识。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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