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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有哪些

2023-04-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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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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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专业分析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
合同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非常常用的一种书面约定形式,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合同,法律对于合同也是有着相对应的规定,而合同也分为很多种类,要式合同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要式合同也包括很多种合同,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一、要式合同的种类
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1)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技术开发合同;
(6)技术转让合同;
2、登记:
(1)抵押合同;(担保法第41条)向土地局、林业局、工商局等登记。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10条,实施细则第14条)向专利局登记。
(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39条)向商标局核准登记。
3、批准: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经贸部门批准。
(2)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有关部门批准。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
要式合同 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当需要签订合同时,需要了解要是合同的相关知识,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属于要式合同,了解一定的知识以及如何区分要式合同,对于签署合同有一定的帮助。


要式合同
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既包括法律规定应采用的书面合同,也包括要求采用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还包括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的合同。如果不依法定形式订立,就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为什么要规定某些合同是要式合同?
尽管我国民法采合同形式自由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这一自由没有边界,对于价值较大、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大多规定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规定书面形式的欠缺只能通过履行行为才能补足:当事人虽然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已经接受,才能认定合同已经成立(《民法典》第490条第2款)。
因此,即使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或者当事人认可双方达成“合意”,但如果欠缺法定书面形式,除非当事人通过履行行为补足,我们就不能依据其他证据来认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
可见,法定书面形式不仅具有督促当事人审慎交易的作用,更是立法对司法裁量权进行的限制,因而既是行为规范,也是裁判规范。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呢
要式合同包括:
1、担保、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需要注册和批准的特殊合同包括专利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地产或汽车、船舶等重要动产抵押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和中外企业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要式合同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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